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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2();就在林加德为战马发愁的时候,老斯科特主动找上他,并带来一批极其漂亮的骏马。

这匹马身高在150公分左右,有一个美丽、精致的头,前额稍短而宽、成楔型,脸的侧面是凹的。

眼睛特别地大而且突起,深遂且流露感情,耳朵两边离很开,经常会前前后后动来动去。

鼻子很大,感觉可以放进一品脱容量水罐的大鼻孔,鼻孔干净灵活,可以大量换气呼出热气让身体冷却。

它的背短而直,鬐甲长且突出,皮毛柔细,毛很短,鬃毛和尾巴细长如丝。

它的尾巴很灵活,喜欢翘高高,有时与背齐高或稍高,兴奋的时候高度会超过背。

纯正的栗色,看上去高贵而优雅。

“这是什么马?”

“这是沙漠地区特有的古老马种,我们称之为汗马!”

汗马?悍马?傻傻分不清楚。

“你继续说。”

“是,汗马最初被发现时,是因为沙漠里一个游牧部落,他们的战士战斗力极强,往往能以一对多打败敌人,为部落赢得羊群,骆驼等战利品。

这样的战斗要求出其不意的袭击和快速利落的逃匿。

经过很多人观察发现,他们的马便是支撑这项活动的关键。

汗马的母马在接近敌人战马时不会嘶鸣,不会暴露目标。

在战斗中冲锋陷阵,英勇无畏,而且有着迅捷的速度和持久的耐力,是战马的上选。

长久以来,它们美丽、聪颖、勇敢、坚毅和浪漫。

因为数百年来它们接受着人类的驯化,和人类亲密地生活在一起,它们懂得怎样和人类相处。

最关键的是,技能长途奔袭也能短途爆发!”

林加德听起来觉得不错,但就他的估计,这种马应该有缺陷。

非要说的话,也许更适合做挽马或者不穿铠甲的简单骑乘。

当然,拉车的挽马和骑乘马之间并没有天然的鸿沟,不存在挽马就不能冲锋陷阵的情景。

原来世界伊比利亚半岛著名的卢西塔诺马就既是著名的四轮马车挽马,也是著名的骑乘马,是葡萄牙骑兵和斗牛士的最爱。

但是,具备强大负重能力,又兼有速度和耐力的马才是最好的战马,只有速度和耐力优势的马并不算好的战场马匹。

而这匹出自沙漠的汗马显然不具备负重能力,果不其然,老斯科特说:

“唯一的遗憾是,汗马的平均体重是420公斤!”

一听这话,林加德便连连摇头,一般来说,马匹的载重能力最大是其体重的20,一般是15左右。

也就是说汗马最多也就能够载重80公斤出头,哪怕不穿铠甲,一个壮汉怎么着也要要有70公斤左右。

如果再加上十几公斤的铠甲和几公斤的多套武器装备,汗马要想拉着战士满地跑那显然是“臣妾办不到”。

在速度和武装之间,骑兵当然选择武装负重,尤其是重骑兵,因为他们的主业就是冲锋陷阵。

理论上来说,两个人迎面对撞,体重更重的一方必然占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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